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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娄底市湘中船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55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鄂浠水民初字第01823号
案号
(2015)鄂浠水执字第00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浠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偿还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70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194881.7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共计2894881.7元。2、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承担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现债权费用28000元。以上一、二项共计2922881.7元,限被告刘贤贵、郭玉霞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付清。3、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所有的湘娄底机[0068]号船舶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船舶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上述一、二判项债权及本案案件受理费范围内优先受偿。4、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所有的湘娄底机[0068]号船舶优先受偿后,不足部分对被告娄底市湘中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湘娄底驳[2008]号船舶享有优先受偿权。5、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所有的湘娄底机[0068]号船舶优先受偿后不足部分由被告余朝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9420元,由被告刘贤贵、郭玉霞共同负担,亦于上述付款期限内付给原告浠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告娄底市湘中船务有限公司、被告余朝鹏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5-08-19
发布时间
2016-1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5)鄂浠水执字第00258号
立案日期
2015-08-19
执行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948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应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3006755731144
登记机关
娄底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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