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风尚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52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682民初9917号 |
案号 |
(2018)苏0682执4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志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薛智红借款306400元、违约金3000元并支付306400元本金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无锡风尚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8-31 |
发布时间 |
2019-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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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301995152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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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梅泾村成达物流5区信1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