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市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03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0803执18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湛江市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杨维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湛江市霞山区奇兴建材经营部连带清偿货款442524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442524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3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湛江市霞山区奇兴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73.24元,由被告湛江市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杨维富负担6364.07元,原告湛江市霞山区奇兴建材经营部负担6107.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232133726D |
登记机关 |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5号华盛新城商住小区综合楼、公司用房四层A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