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国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1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21刑初13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桂0321执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国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被告人王国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黎加均经济损失二十八万七千八百四十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