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盂县五联特铸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6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盂商初字第156号 |
案号 |
(2013)盂法执字第00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盂县五联特铸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50000元并支付利息50634.0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3-12-19 |
发布时间 |
2016-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保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泉盂县上社镇上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