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瑞苏雅阁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U14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5民初6028号 |
案号 |
(2019)苏0505执29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州瑞苏雅阁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新区润天工贸有限公司货款35437元并偿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未支付的货款35437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1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16元,由被告负担。(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苏州新区农行商业街支行,账号:6228400406149337962)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时间 |
2020-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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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江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1MJYU14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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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香溢花园1幢3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