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太建设集团中奕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9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辰民初字第3745号 |
案号 |
(2014)辰执字第00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太建设集团中奕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联东模板有限公司租赁费及丢失、赔偿等费用共计1189940.47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违约金12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9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3295元,由被告担负(此款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交至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4-03-30 |
发布时间 |
2015-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彦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