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41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14民初14362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11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韩华高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货款645353.94元及逾期利息(以645353.94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息3.8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被告浙江东顺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对被告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金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0006041877183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辽阳市太子河区振兴路1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