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双利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民三初字第751号 |
案号 |
(2016)津0102执17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双利物资经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货款12305579.4元; 二、案件受理费9563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962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6-06-27 |
发布时间 |
2016-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坤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47690558951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东棵街副57号7号楼2层2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