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烟台庄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招商初字第150号调解书 |
案号 |
(2015)招执字第009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宇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前偿还原告汇金典当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及利息168000元(利息计算至2015年5月7日),逾期并承担借款200万元自2015年5月12日起至还款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计算的逾期利息。被告烟台庄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雪莲山酿酒有限公司、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孙崇信、陈希美对被告山东宇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07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宇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庄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雪莲山酿酒有限公司、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被告孙崇信、陈希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5-05-13 |
发布时间 |
2016-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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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0693127775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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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