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7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222民初3068号 |
案号 |
(2016)黔0222执2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湘潭东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货款460 050元,向原告湘潭东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月28日止的利息10 811元,合计470 861元。并以未支付的货款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0.47%向原告湘潭东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全部货款付清时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湘潭东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 615元,减半收取计4 307.50元,由原告湘潭东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49.50元,由被告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 1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6-11-08 |
发布时间 |
2017-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文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789781173J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电信大楼九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