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新世纪远豪机车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5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新硕商初字第00381号 |
案号 |
(2015)新执字第00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世纪公司支付银伟公司货款527880元,于2015年3月31日前付清。 二、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纠葛。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39元(此款已由银伟公司预交),由新世纪公司负担。新世纪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其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4539元支付银伟公司。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04 |
发布时间 |
2015-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新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区鸿山镇机光电工业园区(鸿运路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