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十堰市闽德汽车货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7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阳民初字第11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2)阳执字第00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公司赔付原告冯火养、莫新凤交通事故损失49062.4元。二、被告十堰市闽德汽车货运有限公司、被告唐素忠共同付原告冯火养、莫新凤交通事故损失348606.6元,二被告附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冯火养、莫新凤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880元减半收取3940元,由被告十堰市闽德汽车货运有限公司、被告唐素忠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2-07-26 |
发布时间 |
2016-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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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永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741791401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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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十堰市五堰街办华荣巷6号2幢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