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金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3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泰兴西民初字第00320号 |
案号 |
(2015)泰兴执字第02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334000元及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5-28 |
发布时间 |
2015-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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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连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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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兴化市海南镇苏海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