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0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六金民二初字第02037号 |
案号 |
(2016)皖1502执6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偿还原告约定款项及逾期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4-20 |
发布时间 |
2016-05-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倪继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006820906209 |
登记机关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北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