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玉山县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0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11民初225号 |
案号 |
(2019)赣1123执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荣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4000000元及利息;原告对被告玉山县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柯晓林、易亚慧提供的抵押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资产详见玉房他证玉山县字第20130710017号房屋他项权证)享有抵押权。被告北京荣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分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能清偿原告债务的,原告有权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依法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予以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25609元,由北京荣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分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发布时间 |
2019-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柯晓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金山工业园区(三清大道与工业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