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润隆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89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3民初672号 |
案号 |
(2019)皖0123执3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闯、张红燕、合肥润隆食品有限公司在本调解协议生效后即2019年4月30日前连带清偿原告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万及逾期利息142095.09元(计算至2018年12月20日);如被告逾期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下剩的利息将自2018年12月21日起以50万为基数,按照石银个(借)字第BC20170630000040号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二、其他均无争议,本案一次性了结,再无诉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1-06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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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48924051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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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杏花村镇五里村杨小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