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林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02********2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疏民初字第00249号 |
案号 |
(2021)新3121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疏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达伍提·喀斯木、郓城旭元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应支付李绿水96584.6元被告袁琼芳、黄林香、罗琦涛、阳军应支付李绿水29162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疏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6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