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江山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3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323民初2171号 |
案号 |
(2020)黔0323执恢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江苏江山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叶南萍材料欠款8628720.15元,限于2018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叶南萍2000000.00元;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叶南萍3000000.00元;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叶南萍3628720.15元。若被告江苏江山建设有限公司一期未付,则视为所有未到期款项均已到期,原告叶南萍可以对所有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72200.00 元,减半收取36100.00元,由被告江苏江山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克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7673626993 |
登记机关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五台山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