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伊犁万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0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4002民初5845号 |
案号 |
(2019)新4002执1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伊犁万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新疆和顺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当金款100万元、综合费42万元及利息105 000元(自2015年1月12日至2017年8月11日),合计1 525 000元;二、被告伊犁万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新疆和顺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120 986.3元;三、被告巩留县金果园农产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伊犁万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新疆和顺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25 000元;案件受理费21 675元,减半收取10 837.5元,由原告新疆和顺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 179.5元、被告伊犁万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9 6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2456053123XK |
登记机关 |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巩留县城北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