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韩帮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921********1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921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0921执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韩帮慧、时红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欠款80000元,逾期给付利息从2017年11月9日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直至欠款还清之日止。如未按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