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汉中隆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0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721执325号 |
案号 |
(2021)陕0703执恢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汉中隆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在2017年3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小君借款本金450000元;二、原告张小君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9200元,减半收取4600元,原告张小君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治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700770021668R |
登记机关 |
汉中市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西北植物研究所汉中基地(南郑梁山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