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1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11民初70号 |
案号 |
(2019)豫0411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10684049.53元(含两次停工损失1710392.0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9月17日起以下欠工程款8973657.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付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651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1515元,由平顶山市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候振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755191677E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马庄转盘南路西金城丽景小区18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