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顺翔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安中证经字第1314号 |
案号 |
(2019)豫0505执1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中天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河南顺翔实业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安阳市义福源实业有限公司、樊现臣、李海峰、樊章印、宰艳军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20 |
发布时间 |
2019-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00551625162T |
登记机关 |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43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