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市河口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4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5民初459号 |
案号 |
(2019)鲁05执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5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1、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以300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7月11日,按年利率7计算利息,从2019年7月12日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5计算),至2019年10月17日,本息暂合计31507916.66元;二、请求被申请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峰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31648516025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口区河滨路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