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兴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7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3民终3123号 |
案号 |
(2021)皖0304执6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安徽兴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付王传军逾期办理产权证书的违约金15831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给付至以下账户:户名:王传军,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分行,账号:6217983630000140680);如安徽兴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则王传军有权即时按26000元向法院申请执行。—3—二、王传军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三、一审案件受理费5662元,减半收取2831元,由王传军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662元,减半收取2831元,由王传军负担(已交纳)。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或其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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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695743213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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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纬四路376号办公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