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481民初668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鲁0481执2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彬于2021年3月4日前偿还原告梁海明借款本金248000元及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2020年10月份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原告梁海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5020元减半收取计2510元、保全费3020元,由被告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彬负担,被告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王彬于2021年3月4日前支付原告梁海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00726229664C |
登记机关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滕州市经济开发区腾飞路5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