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利缘农机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2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2823民初1589号 |
案号 |
(2021)鄂2823执恢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利缘农机具有限公司向原告巴东县财政局、巴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本金100万元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的利息。以上内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38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8800元,由被告湖北利缘农机具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谭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2823588235221Y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巴东县经济开发区谭家村东片区标准房4栋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