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8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哈仲裁字第1256号 |
案号 |
(2019)黑0110执恢6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申请人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购买材料款274 281.29元,被申请人应同时向申请人支付该欠款利息,计算时间为自申请人最后一次向申请人向其供应材料之日的次日即2008年10月27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是26,411.00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仲裁费用22 744.00元,由申请人承担16 717元,被申请人承担6 027元。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合计306 719.29元,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6-21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胜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128020852B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农场街、埠南街、铁路专用线围合区域5栋1单元4层401号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