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鑫万和饲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3********X91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322民初7083号 |
案号 |
(2019)皖1322执1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鑫万和饲料有限公司、王孝厂自愿定于2019年8月30日前偿还谢金甫工程款9.6万元;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工程款3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工程款3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工程款4万元。两被告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谢金甫对上述协议表示同意。二、如被告安徽鑫万和饲料有限公司、王孝厂不能按上述协议给付原告工程款,原告谢金甫有权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款项。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220元,减半收取2110元,财产保全费1500元,合计3610元,由被告安徽鑫万和饲料有限公司、王孝厂共同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19-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孝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2MA2MW1X91N |
登记机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萧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