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市鑫泰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621民初2285号 |
案号 |
(2019)鲁1621执1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营市鑫泰置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1063627.2元及利息95704.29元(自2016年10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25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18年7月11日止)以及今后利息(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本判决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滨州市亿润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34元,减半收取761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东营市鑫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鲁1621执1379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7194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永乐路5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