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高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23********7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23516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6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旭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北京古与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 713.23元及相应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13 713.23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和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