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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河市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48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121民初1578号
案号
(2019)黑1121执8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嫩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黑河市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李军借款本金50万元及本金50万元产生的利息,利息从2014年12月6日起至实际偿还时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35元,由被告黑河市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6-17
发布时间
2019-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黑1121执891号
立案日期
2019-06-17
执行法院
嫩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703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叶先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1216848985940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嫩江镇新华街四委三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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