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7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02民初3741号 |
案号 |
(2019)苏0602执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袁志诚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至2018年6月30日止利息为106.5万元及自2018年7月1日至欠款还清之日,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此款由被告江苏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底前偿还原告人民币200万元,余款于2019年6月底前还清。上述还款先还息后还本;二、被告蒋志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案件受理费17660元(已减半),由被告江苏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蒋志平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两被告于2019年1月底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苏0602执75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执行法院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269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志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00323771109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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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五洲城市广场B幢19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