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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龙岩麒丰百货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1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02执1167号
案号
(2019)闽0802执48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郑振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陈惠娟借款800万元并支付利息 (计算方法:从2015年3月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借款8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8%计算)。二、郑振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陈惠娟违约金(计算方法:从2015年4月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借款8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0.2%计算)。三、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麒丰百货有限公司、陈元辉、饶鸿明、郑振水、黄仲华为郑振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麒丰百货有限公司、陈元辉、饶鸿明、郑振水、黄仲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振欣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11-22
发布时间
2019-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振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800729735837L
登记机关
福建省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龙岩市九一中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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