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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西崇左华美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77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二初学第902号(2015)青民二初学第902号
案号
(2016)桂0103执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一归还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并支付存款利息2,890,520.55元(按5.6%年利率四倍计算); 2、请求强制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律师服务费16万元; 3、请求强制其余十二个被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强制被申请人一支付案件受理费67761.5元; 5、请求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依法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6-01-14
发布时间
2016-05-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桂0103执267号
立案日期
2016-01-14
执行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811828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宝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糖果食品轻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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