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秦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4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碑民初字第0054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陕0103执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秦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乐博士机器人有限公司加盟代理费50000元,违约金4500元;二、被告上海秦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乐博士机器人有限公司贷款16000元;三、被告上海秦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6-02-24 |
发布时间 |
2016-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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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0056146207X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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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89号启光大厦1109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