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金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5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724民初3089号 |
案号 |
(2019)甘0724执10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昱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贾俊卿的欠款201480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付100000元,2018年12月30日前付101480元。本案受理费5420元,减半收取2710元,由被告承担2710元,被告承担的受理费连同上述欠款一并给付原告。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2710元,本院不再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6-04 |
发布时间 |
2019-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甘0724执109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04 |
执行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148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金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24073599253F |
登记机关 |
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南华工业园区纬三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