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鞍山美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9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05民初4504号 |
案号 |
(2021)苏0105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鞍山美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前归还原告陶健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57205元;以2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19年3月2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马鞍山美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前给付原告陶健律师费5.6万元。三、以上事项处理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纠葛。3四、案件受理费33819元,减半收取16909.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1909.5元,由被告马鞍山美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被告于2020年12月15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以折抵原告预缴的诉讼费用)。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惕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00399058721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6号1-101马鞍山电子商务产业园开放区A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