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宿州皇冠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8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28民初2765号 |
案号 |
(2021)鲁0828执7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宿州皇冠家居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金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1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19200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货款实际支付之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4元,由被告宿州皇冠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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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在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02698955983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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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汴河办事处206国道西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