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2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3民初2265号 |
案号 |
(2020)津0103执56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市干部俱乐部拖欠的租金325000元、物业费50000元及诉讼费8812.5元;二、被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市干部俱乐部拖欠的租金350000元;三、被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市干部俱乐部拖欠的租金350000元;四、被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市干部俱乐部拖欠的租金350000元;五、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718225436T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A区A座17-19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