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绿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东仲字第128号 |
案号 |
(2016)鲁05执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山东绿野生物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山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38694.31元,利息250733.61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100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被申请人王忠春、崔奎、王燕、王伟、王勇、程龙、王忠民、薄成林、山东绿洲醇食品有限公司、夏芳蕾、夏安江、山东义辉化工有限公司、王春三、陈领军、利津县树林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贾树林、赵培花、贾希朋、山东绿明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高建龙、马静、李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0-10 |
发布时间 |
2016-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6)鲁05执216号 |
立案日期 |
2016-10-10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748497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建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官家干渠以东、津六路以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