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福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7********7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322民初355号 |
案号 |
(2017)豫0322执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屹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被告王福利欠原告孙朝电6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二被告愿在2017年4月底前付10万元本金、2017年5月底前付10万本金、2017年6月底前付10万本金、2017年7月底前付10万本金、2017年8月底前付10万本金、2017年9月底前付10万本金、2017年10月15日前付5万本金,原告表示同意。二被告从2017年10月16日起开始付利息,月利率1.5%,分段按相应的所欠的本金数额计付利息,利息从2017年10月16日起,每月付10万元,至付清为止,原告表示同意。二、洛阳屹宸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作为欠原告借款本息的担保,如果厂房拆迁,有相关的受偿款项,优先偿还欠原告的借款本息。三、其他双方互不争执。本案受理费5150元(已减半收取),由王福利承担。孙朝电已预交,执行中一并由王福利付给孙朝电。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8-02 |
发布时间 |
2018-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