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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保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07L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1民特469号
案号
(2018)京0101执50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截止4月15日,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尚欠张宏志借款一百八十万元;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向张宏志偿还借款本金五十万元(已给付);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向张宏志支付本金三十六万元(已给付);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向张宏志支付本金三十六万元(已给付);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日前向张宏志支付利息一万二千元;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5日前向张宏志偿还本金三十六万元;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前向张宏志支付利息六千元;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前向张宏志偿还本金三十六万元;中新鸿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前向张宏志偿还本金三十六万元;二、河北保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有义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8-07-05
发布时间
2018-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京0101执5097号
立案日期
2018-07-05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6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30MA07L7NM3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曹妃甸工业区中日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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