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23********0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282民初651号 |
案号 |
(2021)粤0282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2020)粤0282民初655号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借款2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25000元按年利率6%自2020年4月4日起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25元,合计:254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雄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