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罗恒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2********1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521 民初 1652 号 |
案号 |
(2021)黔0521执4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方县 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罗恒昌下欠原告李凯挖机租赁费 90170 元,被告罗恒昌自愿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李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027 元,被告罗恒昌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