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晓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21********3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521民特148号 |
案号 |
(2021)吉0521执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晓勇于2021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黄红林借款本金47万元,并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