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珲春龙宝斋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24********4K1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吉2404民初252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吉2404执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珲春龙宝斋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末之前支付给原告吉林省珲春老龙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房租金238300元、违约金(利息)57566元、装修损失309764元、鉴定费4000元;二、案件受理费9856元,减半收取492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时间 |
2019-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吉2404执64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6 |
执行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14558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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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士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4MA0Y5L4K1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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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哈达门乡平安村一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