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华美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102民初1260号 |
案号 |
(2019)鄂0102执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协商确认: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差欠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3,003,770元、违约金1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003,770元为本金,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代偿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二、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向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偿款3,003,770元、违约金1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003,770元为本金,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代偿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三、如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二项协议按期足额履行,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就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欠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差欠款项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四、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湖北省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桃源大道南侧(地号:0280231814,面积6071.05㎡)的土地,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自2014年8月15日起未来五年内到期的和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以登记证明编号:01560942000190943373为准)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湖北华实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华美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别美林、余想安、石荣华、余想珍、陕西鑫磊运通建筑制品有限公司对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七、本案案件受理费31,630元减半收取15,815元,保全费5,000元、邮寄费24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21,315元由被告仙桃市华美包装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款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湖北力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发布时间 |
2019-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鄂0102执4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12508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别美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4568315697B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仙桃市干河办事处桃源大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