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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502民初4151号
案号
(2018)赣0502执22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欠原告胡水菊货款人民币22875元,被告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同意在2017年11月底前支付货款5000元,余款17875元在2018年1月底前付清,原告胡水菊表示同意。二、案件受理费872元,调解减半收取为436元,原告胡水菊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7-20
发布时间
2018-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赣0502执2283号
立案日期
2018-07-20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087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桂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076889969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余高新区光伏路奥曼特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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